南京雨花臺區(qū)“2·23”火災事故致15人死44傷,傷亡慘重,令人痛心!

央廣網(wǎng)法治頻道記者采訪了法即達智庫負責人、北京大學法學博士王冠宇和北京京乾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宋建設。他們均表示,在“2·23”火災事故中,違規(guī)停放電動車的車主、物業(yè)公司、社區(qū)管理對消防安全都應當承擔相關責任。

編輯:譚在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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